海南省农业农村厅拟组织开展共享农庄监测统计项目。现对该项目实行公开比选,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共享农庄监测统计项目。
二、项目实施时间
2025年3月-12月。
三、预算金额
17.04万元(报价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超出报价金额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要求及内容
(一)开展共享农庄监测统计。对全省共享农庄发展情况进行监测,按月统计共享农庄数据,包括完成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一产面积、建设用地情况、营业收入、游客量、联农带农情况、存在困难及工作建议,梳理汇总并形成季度监测统计报告,为共享农庄发展提供数据支持。
(二)编制海南共享农庄季度监测统计报告。在梳理汇总全省共享农庄发展情况及相关数据基础上,按季度编写海南省共享农庄监测统计报告,为共享农庄发展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申报单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七)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
(八)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提交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的承诺函;
(三)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四)提供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满足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的证明材料;
(五)提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的承诺函;
(六)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八)项目编制方案。
(九)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本公告的发布时间)。
七、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具备项目相关工作经验;
(四)项目方案合理操作性强;
(五)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八、报价时间及地点
2025年3月7日-11日。各投标单位请于报价截止时间(3月11日17:30)前,将纸质件报价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刻光盘)进行密封并送至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省政府1号办公大楼427房),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恕不接收。????
九、公告方式
比选结果将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信息网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十、签订合同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后,由中标供应商与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存在虚假承诺等行为,我厅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
监督电话:089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