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清澜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关于遴选修订《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修复方案》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特向社会公开遴选项目技术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修订《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修复方案》。
(二)采购项目范围:修订《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修复方案》等。
(三)具体服务内容:
1.对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调查工作。结合超强台风“摩羯”过境后的现状,对《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修复方案》进行修订,规划时间为2025年—2029年。涉及文昌市文城(包括头苑、清澜)、东阁、文教、东郊、龙楼、会文、锦山、铺前等8个镇,面积43719.3亩。
2.对灾后的高危区域编制《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灾后高危区域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涉及修复资金150万元)。
4.预算金额:¥2500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二、资格要求
(一)参加遴选的技术服务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参加遴选的技术服务单位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
(三)参加遴选的技术服务单位应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
(四)具备林业调查相关业绩;
(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以转包、分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三、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提供声明函);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七)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或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遴选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查询时间必须为遴选公告发布后、报名截止时间前的范围内);
(八)提供满足项目所需的林业调查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九)提供实施方案原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按顺序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封皮须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四、材料递交时间和地址
(一)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0日下午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将上述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密封后送至我单位(不接受邮寄)。
(二)地点:文昌市文城镇清澜圩老水产码头北侧海南省清澜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一楼科研监测室。材料封面注明单位联系人、电话及邮箱。
五、遴选原则
综合考虑企业诚信、服务优质、价格优惠、主要业绩等因素,择优选取1家单位为修订《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重要湿地修复方案》技术服务单位,遴选结果将在网上公告,公告期为3日。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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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清澜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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