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遴选
海南省碳普惠制度创新及应用试点项目
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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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分散采购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结合工作需要,我厅拟公开选择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海南省碳普惠制度创新及应用试点” 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海南省碳普惠制度创新及应用试点
单位数量:1家项目承担单位
工作内容:
1.结合海南省碳普惠机制运行实际需要,研究修订《海南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完善海南省碳普惠方法学开发管理与碳汇项目开发、管理及交易管理制度;创建具有海南特色的绿色低碳场景(如低碳景区、低碳酒店等);持续开展碳普惠宣传活动。
2.负责受理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申请、低碳场景创建申请、碳普惠方法学备案申请,支撑甲方开展海南省碳普惠项目减排量以及碳普惠低碳场景、碳普惠方法学的技术审核工作并出具技术审核意见。
项目经费:人民币500,000.00元。
完成时间:2025年12月底前。
主要成果:提交《海南省碳普惠管理办法(修订建议稿)》1份、碳普惠方法学不少于1个、低碳场景不少于2个、碳积分兑换制度不少于1项,开展碳普惠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二、协作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3.具有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在碳普惠体系建设方面有工作基础优先。
三、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协作单位申请封面(见附件)
2.项目申请书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页码。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4.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项目内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目标等。
5.项目研究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按顺序列出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6.业绩证明。相关业绩成果或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材料要求:申请单位所提供资料应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信息发布及报名方式
1.本次遴选活动所有信息均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发布。
2.本次遴选不发放纸质文件,请申报单位自行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将所有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密封后邮寄或送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908办公室,同时将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后发送至邮箱:******。
4.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四)遴选评审
????具体遴选评分细则详见附表2。
???我厅将成立项目评审小组,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分细则设定的遴选评价标准和细化量化评审因素,综合各申报单位的资信、业务能力和报价等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在不高于项目经费预算的前提下,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五)合同签订
??????评审结束后将中标候选人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签订项目委托合同书。
四、申报时间
请各申请单位于3月11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送交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908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厅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财务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
联系人:滕文亮,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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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海南省碳普惠制度创新及应用试点项目申请书
2.海南省碳普惠制度创新及应用试点项目遴选评分表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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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碳普惠制度创新及应用试点
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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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海南省碳普惠制度创新及应用试点项目 |
申请单位: | (加盖公章) |
单位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地址: |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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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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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研究团队
四、?法人授权签字
五、?业绩证明
六、?其他材料
七、?报价函
附件2
海南省碳普惠制度创新及应用试点
项目遴选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满分 | |
技术、能力部分(满分90分) | ||||
1 | 类似业绩(20分) | ①提供碳普惠制度研究、平台建设等类似项目业绩案例; ②拥有组织绿色低碳相关活动经验;(须提供证明案例) ③获得科普宣传奖项; ④其他情况不得分。 省部级每项得10分,地市级每项得5分;证明案例每项得2分;最高得20分 | 20 | |
2 | 技术方案(4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工作内容、实施规划思路和技术框架方案等)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最高计15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判定扣分,扣完为止。 | 15 | |
①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难点分析的科学性、合理性、透彻度进行综合打分,最高计5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判定扣分,扣完为止。 ②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重、难点提供的应对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具体度进行综合打分,最高计5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判定扣分,扣完为止。 | 10 | |||
根据投标人对研究相关工作的了解程度综合打分,最高计10分。 | 10 |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承诺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性进行综合打分,最高计10分,有缺漏项或欠合理的判定扣分,扣完为止。 | 10 | |||
3 | 投标人能力(25分) | 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具有生态、环境等领域高级职称得5分 ②具有生态、环境等领域中级职称得3分; ③其他情况得1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5 | |
项目组成员: ①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相关专业配置合理且具有2名(含2名)以上高级职称或以上资格的人员,得10分。 ②项目组专业技术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专业配置基本合理且具备3名以上(含3名)中级职称或以上资格的人员,得10分。 ③其他情况不得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20 | |||
价格部分(满分10分) | ||||
1 | 价格分 (10分) | 满足公开遴选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0 | |
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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