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咨询评估机构,对国家南繁生物育种专区项目设计变更开展咨询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国家南繁生物育种专区项目,总面积5040亩,概算******设计院。项目咨询评审总费用控制价为12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项目相应专业职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3.项目评审成员:具有规划、农业、水利、造价、工程等必要专业,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行业专家不少于2人;
4.资信等级不得低于该项目编制单位的资信等级;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评估专家组成团队,具有规划、农业、水利、造价、工程等必要专业,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专家组专家每人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提供的业绩中如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请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文件(1式3份、密封)须于2025年2月8日17:00前寄出或直接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寄时需电话告知我委,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邮寄以邮戳为准,邮寄信封上需注明“国家南繁生物育种专区项目设计变更咨询评估评审”)。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审服务单位。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评审服务的,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审工作。
(六)遴选确定的评审机构要对评审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联系方式
******委员会农村经济处。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53室,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投诉电话:0898-******。
附件:1.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报价单
2.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咨询评估机构,对国家南繁生物育种专区项目设计变更开展咨询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国家南繁生物育种专区项目,总面积5040亩,概算******设计院。项目咨询评审总费用控制价为12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项目相应专业职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3.项目评审成员:具有规划、农业、水利、造价、工程等必要专业,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其中行业专家不少于2人;
4.资信等级不得低于该项目编制单位的资信等级;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申报单位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后打印。
4.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凭证复印件、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在“信用中国”失信查询截屏。
6.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7.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以及相关专业评估专家组成团队,具有规划、农业、水利、造价、工程等必要专业,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5人;按顺序列出团队职务、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材料(参见下条)。
8.工作经验。包括项目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专家组专家每人参与同类或相似行业项目评估评审业绩表、评估评审报告编审人员签章页复印件、以及各人员签署个人承诺书。(提供的业绩中如有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项目,请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文件(1式3份、密封)须于2025年2月8日17:00前寄出或直接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寄时需电话告知我委,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不予接收(邮寄以邮戳为准,邮寄信封上需注明“国家南繁生物育种专区项目设计变更咨询评估评审”)。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审服务单位。
(五)在成交供应商组织评估前,项目因不可抗力终止的,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因客观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成交供应商按照成交价不能履行评审服务的,我方有权收回成交通知书,终止评审工作。
(六)遴选确定的评审机构要对评审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委员会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审计厅 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联系方式
******委员会农村经济处。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53室,邮编570204。
联系电话:0898-******;投诉电话:0898-******。
附件:1.投资咨询评估服务报价单
2.遴选咨询评估机构评分表
******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