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依据相关法规程序,海南省民政厅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慈善组织进行抽查审计,现就有关项目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慈善组织抽查审计项目。
(二)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事务所对31家慈善组织(基金会)(附件1)2022—2024年有关情况进行抽查审计。
(三)预算金额:¥15万元(拾伍萬圆整)。
二、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6.具有承担该委托业务的能力和业绩(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
三、采购需求
(一)审计范围
对31家慈善组织(基金会)进行审计,主要查看慈善组织2022—2024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会计报表、相关账簿、审批单据、财务票据、合同协议等资料,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财务管理、专项基金、慈善项目、保值增值、信息公开等情况,如有必要,可以追溯以前年度。
(二)审计方式
采取进驻现场、听取介绍、收集资料、查阅制度等方式,以及采用审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盘点实物,函证其他单位或个人,调查取证,重新计算及分析等方法进行审计。
(三)其他要求
************事务所须在3日内函告省民政厅。
******事务所要在接到审计资料后30日内完成所有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并提交省民政厅,如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审计报告,则从逾期之日起按该工单合同单价3% /日扣除审计费用。
******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慈善组织是否存在超出章程规定业务范围活动;是否存在从事盈利性经营活动;是否存在侵占、私分、挪用善款行为;是否存在将募得款物交由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进行“托管”“代管”;是否存在未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的规定,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滥用善款;是否存在未征得捐赠人同意变更捐赠协议约定的捐赠财产用途;是否存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财产等。
******事务所按标准重新出具。
四、采购方式
************事务所承接审计工作,审计数量、具体名单根据审计资金额度等原则进行分配。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参加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须在2025年4月17日至4月21日提交项目采购报名表(附件2)******,报名后方可参与项目投标,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六、公告期
3个工作日。
七、开标时间、地点
以采购方电话通知为准。
八、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南省民政厅
2.采购人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3.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