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为公平、公正开展我局土地评估业务,我局采取公开抽选方式,委托土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用地单位:
1.许振兴
2.******有限公司
3.地方国营海口市乳酸食品厂(冯玉波)
二、土地概况:
1.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琼东北街75号,土地面积为210.04㎡,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
2.该宗地位于海口市海秀水头村,土地面积为2229.8㎡,原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现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97.62%,住宅2.38%。
3.该宗地位于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北路27号综合楼1号铺面产权,分摊土地面积为9.99㎡,原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现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
三、报名材料:
1.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土地评估备案函;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业绩等相关资料。
注:以上证件为复印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四、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6日(工作日)9:30前到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土地交易中心评估部报名,联系人:王明君,联系电话:******、******。
五、现场抽选时间和地点:2025年6月16日10:30在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注:未按时参加现场抽选的机构视为放弃)。
六、提交评估成果报告时间:收到土地评估材料3个工作日内,******,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公告号 地块名(或使用权人) 公司简称”。
七、其他要求:自愿遵守《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使用权评估业务委托管理规定》,并受其管理及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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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