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安全能力防护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21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人
项目名称:******公安局安全能力防护项目。
二、项目概况
因开展工作需要,需购买防护能力设备及服务。
三、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3******公安局及亳州市招标中心列为黑名单的供货商不得参与报价。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
因项目性质特殊,具体细节请联系项目咨询人。
五、服务周期
本项目服务期1年(2025年8月-2026年7月)。
六、付款方式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为9.8万元,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请各报价人综合考虑,谨慎报价,报价包含一切费用,漏报视为自动让利。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七、其他要求
1、投标商需要现场安装及配置工作,并对原设备进行调试。
2、因工作特殊性,中标单位及相关技术人员需提前签署安全协议。如因中标单位操作造成数据丢失和设备提坏,一切后果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需在质保期内提供7x24小时响应服务,并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协助解决故障,非硬件故障需在24小时内排除。
3、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4、本项目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5、所投产品与原设备无缝对接,并确保能够正常工作。
6、以上产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一年。质保期如发现故障,供应商负责免费更换。
注:因设备特殊性,请谨慎投标。如有需要,可联系项目联系人到现场查看。
八、报价时间和方式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6日17:30截止,报价人对采购内容不明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2、报价方式:本项目为采购类项目,严格按照项目要求按时进行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附件1)密封后递交或者邮寄给报价联系人。邮寄地址:******公安局 郭警官******收
九、供应商的确定
本次询价采购采用最低价成交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询价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报价人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标方法。报价截止后3日内,由亳州******公安局警务保******公安局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准其参与我单位采购项目。
十、项目联系人
报价联系人:郭警官0558-****** ******
项目咨询人:梁警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