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选取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口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设备采购******财政局关于印发海口市市级2023-202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要求,邀请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海口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口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设备采购; 2.项目预算:822.717612万元; 二、工作内容 组织完成《海口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设备采购》所有政府采购招标工作,包括海口综合应急物资储备中心项目设备采购采购单位选取、设备验收等。 代理费根据《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由中标单位支付。 三、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发布公告后至提交报价前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报价; (四)报价人单位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五)企业2024年以来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提交材料 (一)公司简介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材料的,则无需提交); (二)相关资质复印件; (三)公司基本情况。包括:办公场所、技术力量、业绩(近三年采购代理情况)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供针对本项目招标代理实施方案; (五)本项目报价;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原件); (七)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供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五、提交材料方式 将提交材料装袋密封现场提交至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7南3060。只接受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邮件等,逾期不接受材料。 六、提交材料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截止时间: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 ******管理局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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