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海关缉私分局办公、宿舍区空调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参与投标的单位不足三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故本次招标按流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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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1号
联系人:孙女士、文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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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单位:海口海关监察室
举报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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