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深入地分析和研究海南省第******办公室决定采取自主招标的方式组织开展课题研究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经普办”)。
二、申报单位
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本次招标不面向个人,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参与申报资格及条件
(一)资格
1.具有课题研究能力或资质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信用记录;
5.需与省统计局和省经普办签订保密协议。
(二)条件
1.递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和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原件备查;
2.提供报价表及工作方案(格式自拟);
3.提供与政府部门合作成功的课题项目合同复印件;
4.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及纳税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共10个课题,分3个课题组合,同一单位可以申请2个课题组合。
五、课题选题
研究课题要依托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和历史资料,结合海南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研究课题题目见《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选题》(附件1)。
六、课题管理
1.投标人须在2025年4月25日前提交《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条件所列资料各一式三份完成投标(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2.省统计局在5月10日前于海南省统计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本次中标公告,并电话通知中标的申报单位,签订相关手续。
3.研究课题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省经普办于7月份对研究课题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重点课题内容不少于20000字,一般课题内容不少于10000字。课题研究成果和成果摘要,由省统计局和省经普办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
4.研究课题以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同时根据课题需要采用部分2023年数据,知识产权归省统计局和省经普办所有,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字样。
七、课题经费预算
课题预算经费60万元,分为3个课题组合,(附件1)
课题组合一:重点课题1个,安排经费预算10万元;普通课题2个,每个课题安排经费预算5万元,共10万元。
课题组合二:重点课题1个,安排经费预算10万元;普通课题2个,每个课题安排经费预算5万元,共10万元。
课题组合三:普通课题4个,每个课题安排经费预算5万元,共20万元。
同一申报单位中标不超过两个组合。课题经费于课题完成并经结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申报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红燕,周祖奇;
联系电话:0898-******、******;
电子邮箱:******;
******办公室。
海南省统计局
******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一、招标单位
******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经普办”)。
二、申报单位
全国范围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他具有研究条件的机构或组织,本次招标不面向个人,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参与申报资格及条件
(一)资格
1.具有课题研究能力或资质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信用记录;
5.需与省统计局和省经普办签订保密协议。
(二)条件
1.递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复印件和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原件备查;
2.提供报价表及工作方案(格式自拟);
3.提供与政府部门合作成功的课题项目合同复印件;
4.提供近3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及纳税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共10个课题,分3个课题组合,同一单位可以申请2个课题组合。
五、课题选题
研究课题要依托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和历史资料,结合海南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深入研究,研究课题题目见《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选题》(附件1)。
六、课题管理
1.投标人须在2025年4月25日前提交《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和申报条件所列资料各一式三份完成投标(如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2.省统计局在5月10日前于海南省统计局官方网站上发布本次中标公告,并电话通知中标的申报单位,签订相关手续。
3.研究课题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省经普办于7月份对研究课题进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重点课题内容不少于20000字,一般课题内容不少于10000字。课题研究成果和成果摘要,由省统计局和省经普办对课题进行结题验收。
4.研究课题以经济普查数据为基础,同时根据课题需要采用部分2023年数据,知识产权归省统计局和省经普办所有,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研究课题”字样。
七、课题经费预算
课题预算经费60万元,分为3个课题组合,(附件1)
课题组合一:重点课题1个,安排经费预算10万元;普通课题2个,每个课题安排经费预算5万元,共10万元。
课题组合二:重点课题1个,安排经费预算10万元;普通课题2个,每个课题安排经费预算5万元,共10万元。
课题组合三:普通课题4个,每个课题安排经费预算5万元,共20万元。
同一申报单位中标不超过两个组合。课题经费于课题完成并经结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给申报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红燕,周祖奇;
联系电话:0898-******、******;
电子邮箱:******;
******办公室。
海南省统计局
******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