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CT202410-3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保健院江东院区医疗设备项目(一期)第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保健院委托******有限公司******保健院江东院区医疗设备项目(一期)第一批-10包(项目编号:NCT202410-303)已于2024年11月23日评标结束,并于2024年11月25日在海******有限公司,中标价:******.00元,中标供应商于2024年11月25日知道中标后,向采购人发来《放弃中标声明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内容,经采购人会议研究,按照评审******有限公司,中标价:******.00元。 特此说明!
更正日期 : 2024年12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保健院
地 址: 海口市国兴大道文坛路6号
联 系 方 式: 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口市琼山区海府大道168号金鹿花园商住楼二期22幢A702房
联 系 方 式: 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洪先生
电 话: 0898-******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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