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的通知》,******管理局拟遴选专业技术支撑单位,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指南(试行)》对全市40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35家加油站、1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4家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详见附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诊断,指导企业做好问题整改及整改复查,编制成果文件。
二、相关要求
(一)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工作的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团队。
(二)诚信要求:在“信 用 中 国”网 站(******)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完成时限:从合同签订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工作,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根据整改台帐复查整改情况,并编制成果文件。
(四)项目费用控制在10万元以内。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一)工作方案;
(二)单位营业执照及行业资质(复印件),团队专业技术人员资质(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如有,复印件)
(四)所需费用报价明细清单。
(五)本公告第二条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四、提交材料方式
(一)网上提交(电子邮箱:******);
(二)现场提交(海口市长滨路第二行政办公区17号南楼5046室,邮编:570135)。
(三)现场提交材料需装袋密封(盖单位公章,标注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报名提交材料截止日期
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朱启铭;联系电话:0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