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区博雅片区(二期)城市更新项目二号、三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发布关于印发《海南省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土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按照规定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海口市琼山区博雅片区(二期)城市更新项目二号、三号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根******居民房屋建筑、沟渠及林木,仅二号地块东北角自2010年6月至今为私人河砂堆放中转场地,主要进行砂堆放、中转。无其他工业生产企业存在,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学校、商业办公大楼等,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等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随意堆放。
本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存在的环境风险较低,无明显污染源,本报告认为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