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计划开展“海口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设立项目”台风“摩羯”灾后损失评估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选取第三方评估机构,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口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设立项目”灾后损失评估。
二、项目概况
“海口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设立项目”于2023年11月建设,2024年1月完工,2024年4月验收,2024年9月遭受“摩羯”台风重创,造成重大损失。该项目建成的公示牌、界桩,分布在海口市各镇(村)的田间地头,共计340点位。
三、工作内容
对海口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设立项目的340个点位的公示牌完成现场调查、拍照举证,对公示牌损坏程度做出分析,并计算修复工作经费。
四、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信用中国”网站(******)没有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公章);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五、报价资料递交要求
请各报价单位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上述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栋北楼3034室,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王先生;咨询电话:******。
六、其它
(一)报价单位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报价材料的,其报价视为无效。
(二)本项目控制价为5万元整,报价超过5万元的,视为无效报价。我局按照“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未中标的报价单位,我局不再另行通知,所提交的材料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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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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